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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自國外轉來台灣地區觀光作業流程
STEP1 相關程序組團、備齊文件
STEP2 交由台灣地區旅行社辦理送件
STEP3 旅行業全聯會照會後送交移民署審核 (共12個工作天)
STEP4 核發台灣地區觀光旅行證、團體名冊
STEP5 領隊帶領帶領經由第三國入台、需團進團出
二、旅居國外大陸人士作業流程
STEP1 申請書及應備文件先送我國駐當地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或其它經
政府授權機構(以下簡稱駐外館處)審查註記
STEP2 審查註記後將申請書原封不動,寄交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台
從事觀光活動業務,以下簡稱台灣地區旅行社),代為申請許可、送件
STEP3 旅行業全聯會照會後送交移民署審核 (共12個工作天)
STEP4 核發台灣地區觀光旅行證、名冊
STEP5 入境、知會台灣地區旅行社、通報觀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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